关于组织申报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后补助的通知
2026-05-09 / 来源: / 阅读量: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支持金融机构积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后补助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6〕16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组织申报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后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对照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补助标准及材料要求,认真开展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于2026年5月22日17:00前,将《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后补助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一式六份、申报书与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报送至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01室,电子版材料(Word和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szscqfzk@163.com。
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请各机构高度重视,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王德丽
联系电话:5699691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4号楼701室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6年5月6日
附件1.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后补助申报书
http://114.247.84.216:9000/upload/file/202605/48bf8c56-a79f-4d47-bc96-00d7416798c3.docx
附件2.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后补助的通知
http://114.247.84.216:9000/upload/file/202605/f08788c4-d0c5-4660-ada2-31b6d1cfb84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