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运用数据 指标填报的通知
2026-07-27 / 来源: / 阅读量: 各市属高校、科研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广转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存量专利实现转让、许可的,应依法依规及时完成专利转让登记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的办理,并应在盘活系统填报专利产业化等数据。现将有关专利转化运用数据指标填报以及系统功能优化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填报范围及内容
为全面体现专利转化运用情况,填报范围包括本高校或科研机构现存有效专利的实施情况和产业化情况,以及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本高校和科研机构有效专利转让后产业化情况。
具体填报为:“已许可”“已作价入股”“已产业化”三类情况。其中产业化是指,将专利用于生产出专利产品并投放市场的行为,具体包括由高校或科研机构自行产业化、已许可专利由被许可方实现产业化、已转让专利由受让方实现产业化、由共有专 利权人实现产业化等四种情况。
二、填报说明
(一)转化运用相关数据,统一在盘活系统的“反馈转化运用情况”模块中进行填报,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单条填报方式。在“反馈转化运用情况”模块主界面右上方,找到并点开“单条填报”按钮,在随后的界面中,点开“本单位专利清单”,选定需要填报的专利,根据每个专利的转化运用情况,分别勾选“已许可”、“已作价入股”、“已产业化”情况。
如需修改填报信息,在“反馈转化运用情况”模块主界面上方的查询入口中,输入需修改专利的申请号或相关信息,找到该专利后,进行编辑修改。
2.批量填报方式。在“反馈转化运用情况”模块主界面右上方, 找到并点开“批量填报”按钮,在随后的界面中,点开“下载模板” 即可下载指定的Excel 表格,按照表格格式填写多件专利的转化运用情况,再整体上传至盘活系统中。
“反馈转化运用情况”模块主界面右上方,还设有“本单位专利清单导出”和“已填报数据导出”按钮,供填报单位导出相关数据线下使用。
(二)存在多个权利人的专利,由排名最靠前的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填报,填报信息同步到排名靠后的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共有专利权人的名下。
三 、系统功能优化
(一)自动迁入已有填报数据。 填报单位已依法依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办理专利转让登记和许可备案手续的相关数据,将自动导入盘活系统。填报单位已经在盘活系统中填报过的转化运用数据,系统将自动迁入,填报单位还可进行增删修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许可合同登记备案的专利,系统在“已许可”选项上将自动标注。
(二)新增整体下载及上传填报功能。填报单位可在“反馈转化运用情况”模块中,下载所需填报的数据,按照指定的Excel 表格格式填写多件专利的转化运用情况,整体上传至盘活系统中。
请各市属高校、科研机构高度重视,按照“应填尽填”“客观真实”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
附件: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运用数据指标填报操作指引
联系人:王德丽
联系电话:0471-5699691
2026年7月27日